a從資源回收桶中抽出了白紙,白紙表面有些許粉末,有點沾手,可能是辦公室的灰塵導致。a抹了抹白紙,將手掌翻轉,仔細看著指尖:沒有灰塵;

 

「這樣好。」,a拿起鍾愛的自動鉛筆就上白紙塗塗改改。a鍾愛的那隻筆,其實就是一支日系品牌,白色半透明塑膠管的自動鉛筆,和一般市面上的自動鉛筆在功能上和書寫的舒適度上沒有任何區別。若真的要說有什麼特別,那就是這隻筆是a從日本帶回來的,和美工刀、立可白一樣,是從日本帶回來的本家良品。a痛恨該品牌在台灣的售價嚴苛到不可理喻,卻在飛回國前,為了把日幣用完而在便利商店買了一堆文具用品,同行者除了剛剛說的美工刀立可白,還有一支剪刀跟兩本筆記本。b不懂a對於金錢的用法以及對品牌的偏執,但是a想說的是:至少a什麼衣服都穿,不像b用奇怪的藉口偏好一切紐約的設計品牌。

 

a突然覺得戀愛的關係也許像是個人對於服裝品牌的堅持度。a是標準的m號身材,坊間各式各樣的衣服幾乎都有a的尺寸,沒錢的時候一件一百五十元的路邊攤薄外套也可以度過整個秋季,反正過季就丟,料子不好洗爛了就算了。身邊也是有一些「祖傳」下來的經典好物,例如a冬天的居家外套,就是從長輩那繼承下來的「薄薄瑞」童軍領灰色外套,a雖然不懂為什麼居家外套要用到伯伯瑞,但是那件外套應該有著三十年的歷史。某方面來說,a對於衣服的適應度是比較大的,對於愛情中的相處關係也比較彈性。因為衣服和愛情對於a的共通點就是「貼身」,一個是緊密服貼、剪裁合身的織品;一個是朝夕相處、休戚與共的異性,一點不順都會弄得全身不舒服。

 

「那對b呢?」a突然很想問b。

 

今天a身上穿的是一件一百五十元的運動帽T,一件其實是撿來的牛仔短褲,萬年不變的All-Star休閒鞋,我想a全身上下最值錢的應該是那個桃紅色的象印保溫瓶,一千五百元一個。

 

畢竟,溫暖的確需要一點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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