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

這段往事聽起來有點晦暗,但是其實在我心中只是個未解之謎,這幾年理解了,就拿出來說說。

 

我常講,我和爸媽單次相處的時間,是不超過一年的。反倒是自小被帶出國的妹妹,在跟著媽媽出國前還有跟爸爸、阿姨、弟弟一起生活過兩年的時間,因此我妹向來比我更親近我爸、阿姨和弟弟,這是無可厚非的。

 

只是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爸爸曾經想要把我接到南部一起生活,於是我們開始了暑假的「試居」,結果是相處不到一個月,在我爸受不了我哭鬧,以及爺爺奶奶捨不得的情況下再度把我送回了台中。

 

我還記得小學二升三的期末同樂會還改成我的歡送會,收了不少同學禮物,結果小三一開學我還是回到了本來的班級之中,轉入轉出,一場烏龍。

 

在那個暑假開始之前,奶奶曾經預告我,爸爸要把我帶去南部生活,所以要開始改口稱呼阿姨為「媽媽」,這對我而言沒有什麼轉換的困難,也不覺得對不起我媽。因為在我幼小的邏輯裡,我知道爸媽是離婚的,阿姨是弟弟的媽媽,所以是媽媽;我媽是我媽,就是原本的媽媽。(對於一個從小就要叫四姓曾祖父母以及所有家族稱謂的小孩來說,這有什麼難!)

 

不過對我比較有影響的,是有一次在洗澡的時候:那是一個有浴缸的大浴室,四歲的弟弟和七歲的我照理來說是可以一起泡進浴缸裡的,但是阿姨衣著整齊地將我洗完之後帶出了浴室,我不願出去想和弟弟一起泡澡,阿姨卻說:「你在家都和奶奶姑姑一起洗澡喔?但是我不是你媽媽,我是不可能跟你脫光光一起洗澡的。」然後就把我包了包浴巾,關上了浴室門。

 

在我幼小的邏輯裡,想著三件事:
1. 在爺爺奶奶家的時候,其實我是自己洗澡的耶,可是我這次想跟弟弟一起泡澡啊!
2. 為什麼你不是我媽媽呢?你是弟弟的媽媽,也就是我的媽媽啊?
3. 家人不都是可以一起泡澡的嗎?就像電視裡日本溫泉那樣?

 

然後我開始意識到:「喔~我不是弟弟的媽媽的小孩!」

 

阿姨曾經問過我,會不會怨恨她拆散了我原本的家庭,說實話:真的一點都不會!因為我記得他們倆上班有多忙,我記得他們吵架,我記得他們談判離婚,對我來說,他們離婚始終是好事。更何況在爺奶姑叔的羽翼之下,小時候的我僅是「知道」,等到長到可以「理解」的時候,是很客觀的理解並且認同,因此並不帶有負面評價。

 

那為什麼會說,我這幾年「理解」阿姨了呢?

 

因為曾經我以為阿姨說那句話是因為不愛我或討厭我,對小時候的我來說,是個很大的打擊,因為這可能代表著我以後在南部的家裡不能撒嬌、不能哭鬧,因為我是一個被當外人的小孩,因此在那個暑假我很想趕快回到我的舒適圈去,想要回到爺奶家當大王。但在往後的相處中,其實阿姨是很關心我的,我不認為她有不愛我的可能。這個疑惑就一直從小時候留在我的心中,直到近年我突然想通了!

 

「這只是因為家教不同而已啊!」

 

畢竟不是每個家庭都有像劉爺爺和劉奶奶一樣,在當時相對開明的思想和家教風格的長輩,也不是每個家都像劉爺爺家一樣,泡澡是全家人一起~對於在安平漁村長大,家教相對保守的阿姨來說,七歲是一個已經要自己洗內衣褲的大女孩年紀,對自己的身體要開始有區別與保護的意識,某方面來說,其實她是尊重我的身體所有權,只是表達得不好而已。

 

然後我就想通了,也就了結了一樁心事。

 

我覺得,有緣當家人是一件很值得感恩的事,有時我會想念我無血緣關係的表姊,還有吳姓舅舅們,總想著哪天可以再去安平吃魚就好了。

 

PS. 小時候我很會吃魚,阿姨常跟我說:「妳喜歡海,又愛吃魚,就是要來高雄住啊!」

PPS. 其實我還是叫阿姨為媽媽的,只是文章為了分辨媽媽和媽媽,所以寫成了「阿姨」。在口語上,我和我妹有時候會出現:

妹:「那阿姨身體好嗎?」
我:「媽媽還不錯吧,弟弟沒有說什麼;那媽媽好嗎?」
妹:「媽媽上個月去療養了,現在很好。」

這種聽起來讓人難以理解的橋段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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